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二、程序:
(1)用地单位向窗口办申请;(2)业务科室受理并提出办理意见;(3)经集体会审后报政府审批;(4)政府批准后核发《划拨用地批准书》
三、要件: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2)发改、规划部门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5)征地补偿到位的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税费已缴纳的证明材料;(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无
(作者:佚名 编辑:局办公室)
文章热词:
上一篇:土地出让、租赁、转让、作价入股
下一篇:睢阳区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