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租赁、转让、作价入股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二、程序:
(1)用地单位向窗口办申请;(2)业务科室受理并提出办理意见;(3)经集体会审后报市政府审批;(4)政府批准后签订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及相关税费;(5)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三、要件: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2)规划部门的宗地条件、宗地规划指标;(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5)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6)土地评估资料;(7)出让金核定资料;(8)协议出让方案;(9)出让方案批复。
四、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契税、增值税
五、收费标准:
契税为土地出让金的4%,增值税
(作者:佚名 编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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