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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365.com 关于印发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年06月20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各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国土资[2016]163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办事处)领导进行专题汇报,要引起足够重视。二是国土资源所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落实好汛期值班、应急救灾演练等各项保障措施。三是各国土资源所、各相关股室、队要提前谋划、密切协同,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分局将根据汛期工作实际适时进行督查督导。
 
    附件:1.878365.com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领导组
      2.878365.com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带班表
          3.878365.com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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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 〔2012〕28号)和《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国土资[2016]163号)等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及“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应急处置原则,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建设、体系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暨城市防汛救灾应急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及职责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地质灾害性预测预报、防范、灾害应急及灾后土地保护工作,市局成立以局长孟志峰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冯艳红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地质矿产股、财务股、人事股、用地股、规划股、耕保股、测绘股、执法队和各国土资源所长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见附件1)。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冯艳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分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办公室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协调各应急分队工作任务;负责与相关地质灾害防治、防汛减灾部门的联络与协调;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和本级气象部门工作联系,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监测、预报工作;发生地质灾害时,积极参与地质灾害调查认定;协调做好灾后土地整治工作。分局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参与汛期值班以及协助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地质矿产股负责组织调查、核查险情灾情及诱发因素,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配合气象、广电部门做好气象预警预报。财务股负责必要防灾资金及物资准备。人事股负责人员调度。用地股负责临时用地审批。规划股和耕保股做好灾后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和土地整治工作。耕保股负责灾后土地整治指导和监督。测绘股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及信息收集,为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提供资料。各国土资源所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及参与城市防汛救灾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开展地质灾害险情排查巡查
    在汛期前,各国土资源所要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特别是对在建工程、交通干线、中小学校、人员居住密集区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向地方政府、办事处和分局做好汇报,并建立台账,明确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汛期期间,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灾情时,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地方政府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和做好速报工作。
    (二)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
    各国土资源所根据本辖区实际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情况,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拟定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工作重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表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和隐患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责任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及时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国土资源所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协助当地政府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街道办事处主任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居民, 及时向防灾单位和受灾害隐患点威胁居民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
    (四)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各国土资源所要和气象、水利、广电以及移动、联通等单位加强合作,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五)建立值班制度
    为实现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及救灾快速反应,确保安全度汛,根据有关规定,分局建立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自6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设置专用电话,编排汛期值班表(见附件2)。汛期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详细地做好值班记录,发生险情,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到及时、准确地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各国土资源所参照市局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组建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
    分局组建不低于15人的应急抢险队,明确1名局领导(联络员)具体负责,配备一辆应急抢险车辆,购置足够的雨衣、雨鞋、手电、铁锨等必备的应急物资,切实做好应急演练和各项准备工作。
    (七)对灾后土地进行整治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人员开展灾后土地毁坏状况调查,掌握各类损坏土地面积、分布和损坏程度,提出土地整治的实际需求,并按照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安排必要的治理工程进行土地整治。
     
    
 
 
 
 
 
 
 
 
 
 
 
 
 
附  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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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孟志峰     局长
副组长:冯艳红     副局长
成  员:黄  昆     办公室主任
        刘  敏     财务股股长
        赵  运     人事科科长
        王渊泉     用地股股长
        王振坤     规划股股长
        张广平     耕地股股长
        马志伟     测绘股股长
        孟祥亮 地矿股负责人(兼任)
        各国土资源所所长
    
    
 
 
 
 
 
 
 
 
 
附  件2
睢阳分局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小组名单
带班数 带班领导 姓名 联系电话 日期
第一班 孟志峰13937045678 孟祥亮 13569306838 6月1日——6月7日,         7月6日——7月12日,          8月10日——8月16日       
杨敬杰 13703700780
屈宝明 13700839355
田玉波 13937049357
第二班 李建15937089096 蒋向阳 18537086125 6月8日——6月14日,     7月13日——7月19日,        8月17日——8月23日      
魏险峰 13937027639
张学清 15938350520
姜敬志 15090593068
第三班 陈勇15837029588 崔其峰 13608645888 6月15日——6月21日,      7月20日——7月26日,      8月24日——8月30日
乔传涛 13037546393
李友茂 13608640090
刘永正 15937073485
第四班 冯艳红13837023669 王伟华 18738006567 6月22日——6月28日,    7月27日——8月2日,       8月31日——9月6日,       9月14日——9月21日
魏险峰 13937027639
屈宝明 13700839355
田玉波 13937049357
第五班 夏伟航13837088687 孟祥亮 18738006567 6月29日——7月5日,      8月3日——8月9日,           9月7日——9月13日,        9月22日——9月30日
周广辉 15836831876
杨敬杰 13703700780
乔传涛 13037546393
           
附  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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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商丘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丘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
    1.3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
   1.3.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1.3.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1.3.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1.3.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和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4.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局成立应急领导组,按照《商丘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统一指挥和全面负责处置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1.4.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按照《商丘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市局负责中型(Ⅲ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各县(市)区局负责本辖区的小型(Ⅳ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负责先期处置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和中型(Ⅲ级)地质灾害。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区国土分局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领导组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领导组按照《商丘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和上级工作安排,指导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  
   其组成如下:
   组  长: 孟志峰
   副组长:冯艳红
   成  员:黄昆、刘敏、王伟华、蒋向阳、张广平、王振坤
   王渊泉、马志伟、李久云、各国土资源所所长
    主要职责
   (1)承担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
   (3)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
   (4)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5)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信息;
   (6)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局和区政府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
   2.1.1综合协调组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和政策法规股组成
   主要职责
   (1)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预案分工,迅速组织领导组成员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2)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
   (3)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数据和信息,组织专家分析制定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提供给领导组;
   (4)做好灾后评估;
   (5)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组由政策法规股牵头
   主要职责:接到灾害发生指令后,发布本部门预案启动,收集、发布相关信息,做好报道,稳定人心。
   2.1.3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财务股牵头
   主要职责:根据对事件的预测,做好预算编制,为局应急领导组开展工作后勤保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体系建设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加强与气象、广电部门的合作,及时交流地质灾害险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库,实现各部门的共享。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睢阳国土分局会同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每年年初拟定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表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并编制地质灾害点的应急预案。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3.2.3发放“防灾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各国土所要协助当地政府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居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居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并在1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
   接到出现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将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并在6小时内速报市局。
   接到当地出现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辖区国土所应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并在24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和分局。
   3.3.2速报内容要求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4.1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4.1.1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分局报告,按照速报程序和时限向市国土资源厅报告,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和相关部门做好先期处置。协助政府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同时,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工作,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4.2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4.2.1当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向区政府和分局报告,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团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4.2.2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责任,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时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和分局报告。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必要时,请求市应急指挥部派工作组和专家组,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4.3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辖区国土所应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加强调查和监测,为应急县级指挥部提供应急措施和建议,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4.4善后处置工作
   4.4.1地质灾害发生后,国土所要协助当地政府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认真做好调查。
   4.4.2应急响应结束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5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平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商丘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及时更新监测仪器设备,督促企业配备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5.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全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
   5.3应急技术保障
   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5.4宣传与培训
   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对应急人员培训,对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5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商丘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5.6监督检查
   睢阳国土分局对各单位责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6预案管理 
   各国土所可以参照区领导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编制应急预案,并向分局备案。
   7奖惩
   7.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7.2责任追究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8附则
   8.1本预案由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领导组负责解释
   8.2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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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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